科恒股份:关于授权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恒股份”)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鉴于万国江先生辞职后,公司总裁职位空缺,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保障业务平稳运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刘海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代行总裁职责,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公司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刘海斌先生简历刘海斌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1993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历任国际业务部客户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珠海港支行行长、公司业务部团队负责人职务;2010年11月至2017年3月在上海浦发银行珠海分行分别担任公银六部公司业务团队负责人、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职务;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在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担任行长助理职务;2021年1月2023年12月,在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资金管理部副部长职务;2024年1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截至目前,刘海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