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科恒股份(300340)公司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闫红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闫红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闫红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联系传真:0750-3863818

电子信箱:zqb@keheng.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闫红娟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7月—2018年4月历任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法务,2018年4月-2020年2月任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2024年8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