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麦克奥迪(300341)公司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13,393,2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因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发生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事宜,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7,410,336股,根据 “分派金额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相应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7,410,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91459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7,410,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9145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8231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1829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914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07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0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0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0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47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
208*****555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07月05日至登记日:2023年0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808号

咨询联系人:李臻、黄婉香

咨询电话:0592-5676875

六、备查文件

1、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7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