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关于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4  联创股份(300343)公司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股份”)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作出的(2022)京01破申5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重整案(以下称“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3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投资,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负责本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甄选、合作协议谈判、投资方案编制及审定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公告》(2023-022)。

2023年7月31日,公司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要求,提交了第二轮重整投资方案。

2023年8月11日,新华联重整项目重整投资人第二轮遴选评审工作结束,公司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公司与第三方组成的联合体被评为第三名。管理人后续将组织与排名第一的投资人优先协商谈判《重整投资协议》,若与该投资人无法就《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或条款达成一致,或该投资人不能及时完成协议签署,管理人有权与排名第二的投资人另行协商《重整投资协议》,或视实际需要再次组织遴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事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各方资源整合变数

很大,重整难度很大。公司未成为新华联控股重整投资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仍将继续通过技术研发、项目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氟化工新材料产业布局,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