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方数科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 |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0(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见公司2022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904.67万元,占2023年6月末净资产44.52%,预付账款12,965.39万元,占2023年6月末净资产27.61%。公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金额较高,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完善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合同信用期、收付款等条款审批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流程,加强应收账 |
款及预付账款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合同执行不会发生重大风险,避免公司发生大额坏账损失; 2)根据公司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樊立、樊志合计持有公司137,824,7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48%),樊立、樊志合计持有的公司137,821,304股股份(占樊立、樊志所持股份比例为100.00%)处于质押状态,樊立、樊志合计持有的公司137,821,564股股份(占樊立、樊志所持股份比例为100.00%)处于司法标记及冻结状态。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前述股权质押及冻结导致的公司股权结构潜在变动风险; 3)根据公司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合计减持公司9,932,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5%),减持后宁波岭楠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3%)。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前述股权处置导致的公司实控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提请实控人关注作出的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4)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0.52万元。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管理及回收风险; |
2)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问题导致的股权结构潜在变动风险;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业务进展及宏观经济因素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盈利能力较弱。 | 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业务进展及宏观经济因素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古钰瑭承诺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保持对合肥岭岑、宁波岭楠及立方数科的控制权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3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提示公司控股股东针对相关函件内容认真落实整改,避免违规行为。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海桑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