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逸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以上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