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的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49,034,450股,累计司法冻结和再冻结公司股份数量为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岭岑”)持有的公司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同时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再冻结/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执行 人 | 原因 |
合肥岭岑 | 是 | 26,000,000 | 17.47% | 4.05% | 2023-12-20 | 2026-12-19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合肥岭岑 | 是 | 6,000,000 | 4.03% | 0.94% | 2023-12-20 | 2026-12-19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合肥岭岑 | 是 | 116,834,450 | 78.50% | 18.21% | 2023-12-20 | 2026-12-19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 | 148,834,450 | 100.00% | 23.19% | — | — | — |
注1:合肥岭岑上述司法再冻结涉及所持公司股份32,0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9月7日,质押期限自2021年9月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关于合肥岭岑股份质押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注2:本次司法再冻结和司法冻结是因为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诉讼所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再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岭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83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合肥岭岑所持股份累计质押股份3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合肥岭岑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3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合肥岭岑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116,834,4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50%,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无质押和冻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和冻结的原因系合肥岭岑的关联企业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合伙组建基金对外投资,基金到期发生纠纷,对方提起法律诉讼,法院延伸司法冻结波及到合肥岭岑,目前各方正在和解商谈中,争取庭外和解,加快推进解冻结手续的办理。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股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3、本次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