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任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具体文件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