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