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67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
6、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0人,代表股份155,145,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5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48,22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53,136,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5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2,009,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5,144,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0,9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5,1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55,144,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0,9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55,1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155,1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53,625,0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7%;反对1,520,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01,6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60%;反对1,520,9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96,85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3,205,691股。
同意84,646,5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2,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0,0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2,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018,6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6,683,950股。
同意128,124,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2,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01,4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2,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155,1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55,1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22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1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两位律师郭昕、杨惠然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