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南大光电(3003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1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大光电”)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大光电;证券代码:300346)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南电转债;债券代码:123170)自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并暂停转股,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3年7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3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16.5398%股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全椒南大83.4602%股权,全椒南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全椒南大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0836837151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谭产业园新城大道686-6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陆平

注册资本:11,034.02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大光电持有83.4602%股权,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6.5398%股权。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持有全椒南大16.5398%股权的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大光电董事、总经理王陆平先生和南大光电董事、副总经理许从应先生系本次交易对方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仍在论证过程中,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2023年6月21日,公司与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收购全椒南大股份事项签署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全椒南大的16.5398%股权(对应全椒南大注册资本1,825.00万元),最终购买比例、具体现金支付对价与股份支付对价的比例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交易价格将以南大光电委托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的审定或评估结果为依据最终确定。南大光电将按照现行规则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交易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5、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尽快聘任中介机构并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对象、交易范围等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尚存较大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2、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性协议》;

3、关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说明;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