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南大光电(3003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7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南大光电” ,原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和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原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乌兰察布南大光电与中信银

行在2023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13U4JK0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巴音一路以东、佳辉化工以北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70.00%
2天津南晟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50.0015.50%
3天津南晟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0.002.83%
4天津南晟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10.00%
5上海澳特雷贸易有限公司500.001.67%
合计30,000.00100.00%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乌兰察布南大光电实施股权激励,即原股东按同比例稀释股权的原则,以零元对价合计向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转

让乌兰察布南大光电3.4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40.00万元。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乌兰察布南大光电的股权比例由70%变更为67.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截至目前,上述股权激励事项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2,967.7670,158.90
负债总额39,016.9434,419.01
所有者权益33,950.8235,739.89
项目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1月-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591.4811,515.39
利润总额5,166.782,016.89
净利润4,578.771,714.5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5,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7%;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有效存续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0%。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1%,不占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