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0人,实参加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南电转债”;债券代码:123170)已于2023年5月30日进入转股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 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南电转债”距离为期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4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如再次触发“南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2024年4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南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冯剑松回避表决。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