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南大光电(300346)公司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姜田先生、吴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进行选举。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姜田先生,1979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曾任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前沿科学学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吴国华先生,1964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农商银行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执行董事,新加坡绿联国际银行副行长、先后兼任首席风险官、首席市场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