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提出销户申请。近日,相关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7,979,462.27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30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和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原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2250198823600005988 |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 | 本次销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050020020120100104491 | 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 | 正常使用 |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32200109000000220038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销户 | |
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 512908723710102 |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 | 本次销户 |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 512912691810588 | 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 | 本次销户 |
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2020329001040288 | 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 | 正常使用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对应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账户注销证明。
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