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5  南大光电(300346)公司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机构账号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05002002012010013363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上述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