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南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18  南大光电(3003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4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南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7.04元/股)的130%(即35.16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南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南电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号),公司于2022年1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7,979,462.27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30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2 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南电转债”,债券代码 “12317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30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3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1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南电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00元/股。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34.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6日)起由人民币34.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9月28日)起由人民币33.9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3.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3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33.8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3.89元/股,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1日)起由人民币33.8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33.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又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7.0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南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限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7.0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7.09元/股,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8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30日)起由人民币27.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7.0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南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8年11月23日。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30%、第六年为3.00%。

“南电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0.40%。

三、本次可能触发“南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南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7.04元/股)的130%(即35.16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南电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