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南大”)、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奥盖尼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淄博南大与建设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Q66TG0H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柒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袁根林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飞源南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6,181.26 | 92,032.46 |
负债总额 | 33,396.17 | 30,798.37 |
所有者权益 | 62,785.08 | 61,234.08 |
项目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2,093.12 | 81,944.71 |
利润总额 | 2,378.35 | 11,509.53 |
净利润 | 1,404.84 | 10,107.16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其他:淄博南大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
3、保证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02%;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有效存续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5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9%。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0%,不占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因逾期对外担保引起的诉讼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