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8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2023年半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