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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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曹晓春女士通知,获悉曹晓春女士办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新增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曹晓春 | 是 | 1,000,000 | 1.94% | 0.11% | 无限售流通股 | 是 | 2024-01-29 | 2024-05-15 |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曹晓春 | 51,661,774 | 5.92% | 12,000,000 | 13,000,000 | 25.16% | 1.49% | 12,000,000 | 92.31% | 26,746,330 | 69.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上述股东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