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码(2026)028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3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 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A 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5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60.00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 900,000,000(大写:人民币玖亿元整),即不超过回购金额上 限的90%;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 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 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 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本承诺函资 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 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