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关于调整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查股网  2026-10-10  泰格医药(300347)公司公告

公告编码(2026)057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26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9月21日,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人因离职、自 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513人调整为49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950万股调整为917.477万股。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 司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