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0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6,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31,471,562元调整为730,774,862元,总股本由731,471,562股调整为730,774,862股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