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9月1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