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补充质押以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以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的通知,获悉王长春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王长春 | 是 | 766,600 | 0.74% | 0.10% | 否 | 是 | 2023年10月20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王长春 | 是 | 654,200 | 0.64% | 0.09% | 否 | 是 | 2023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2、本次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的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王长春 | 是 | 8,173,400 | 7.94% | 1.12% | 否 | 否 | 2022年10月20日 | 2023年10月20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其他 |
限公司 | |||||||||||
王长春 | 是 | 7,005,800 | 6.81% | 0.96% | 否 | 否 | 2022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长春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王长春 | 102,902,419 | 14.08% | 36,569,100 | 37,989,900 | 36.92% | 5.20% | 28,575,376 | 75.22% | 51,817,776 | 79.83% |
合计 | 102,902,419 | 14.08% | 36,569,100 | 37,989,900 | 36.92% | 5.20% | 28,575,376 | 75.22% | 51,817,776 | 79.83% |
注:1、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5、相关说明
王长春先生本次办理补充质押与质押延期购回的相关手续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王长春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王长春先生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