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长亮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6550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855.108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3,077.4862万股的1.17%;
●股票期权有效期:36个月;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合计494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日;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长亮JLC2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50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68元/份;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494人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855.108万份
(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八)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WAN CHEE KHONG | 马来西亚 | 核心管理骨干 | 1.2000 | 0.1401% | 0.0016% |
LIM YUEN LEANG | 马来西亚 | 核心管理骨干 | 1.2000 | 0.1401% | 0.0016% |
YU HONG | 新加坡 | 核心管理骨干 | 2.4000 | 0.2803% | 0.0033% |
WANG YONG | 新加坡 | 核心管理骨干 | 9.6000 | 1.1211% | 0.0131% |
NIU XIAOLI | 新加坡 | 核心管理骨干 | 3.6000 | 0.4204% | 0.0049% |
IP, CHI HO VINCENT(叶智豪) | 中国香港 | 核心管理骨干 | 2.4000 | 0.2803% | 0.0033% |
MA,TING(马廷) | 中国香港 | 核心管理骨干 | 3.0120 | 0.3517% | 0.0041%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87人) | 831.6960 | 97.2621% | 1.1381% | ||
授予合计(494人) | 855.1080 | 100.00% | 1.1701%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权益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权益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九)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行权。
(十)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可转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重大资产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上述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达成目标的,即视为公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按照管理体系职能与业务板块的不同,每年制定具体业绩考核标准与指标,推动对各管理体系进行业绩考核,业绩完成度(A)、目标值(Am)、触发值(An)与对应可行权比例(X)如下:
业绩完成度(A) | 各管理体系层面行权比例(X) |
A≥Am | X=100% |
An≤A<Am | 80%≤X<100% |
A<An | X=0 |
注:1、An=80%,Am=100%。
2、若股数因行权比例影响而出现不足10股的情况,公司将对相关股数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
若各管理体系未达到各自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则该管理体系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若各管理体系达到或超过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则各管理体系的行权比例即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激励对象在每个考核年度的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权益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A、B、C、D五个评价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评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评价等级 | A+ | A | B | C | D |
评价标准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不达标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考核达到或超过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当年考核为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完成度对应的行权比例(X)×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因一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要求,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5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权益总数由856.308万份调整为
855.108万份以外,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6550
2、期权简称:长亮JLC2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