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13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按照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的标准,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并另行领取行政职务(含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薪酬;
3、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其他事项
1、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