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核查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