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炜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公司出售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