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华鹏飞(300350)公司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获悉,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阳女士已将其质押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名下的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28日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杨阳承诺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开始 日期解除质押 日期质权人
杨阳3,153,09997.56%0.56%2016.03.142023.11.28张京豫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阳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杨阳3,232,0220.57%00.00%0.00%00.00%00.00%

三、其他说明

1、2018年2月27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杨阳及其配偶李长军自愿签署《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业绩的承诺函》(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简称“承诺函”),根据上述承诺函及2018年、2019年审计结果,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业绩累计未完成,因此杨阳、李长军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为此,杨阳申请并承诺将其持有的3,153,099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向公司支付上述补偿款。杨阳名下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向公司偿还补偿款事项的后续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能否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并持续督促杨阳、李长军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