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08:00在公司行政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褚志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了如下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