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暨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的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及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永贵投资因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2%,减持后永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21%。同时,为了实现资产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永贵投资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转融通出借业务方式合计出借公司股份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6%,出借期限182天,该部分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本次股份变动后,永贵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由36,210,000股变更为24,660,000股,持股比例由9.4012%变更为6.4025%。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永贵投资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永贵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9日 | 14.66 | 770.00 | 1.9992 |
股东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实施期间 | 出借期限(日) | 出借数量(万股) | 出借比例(%) |
永贵投资 | 2023年5月19日起 | 182 | 385.00 | 0.9996 |
二、股东股份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大路下村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永贵电器 | 股票代码 | 30035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70.00 | 1.9992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转融通股数(万股) | 转融通比例(%) | |||||
A股 | 385.00 | 0.9996 | |||||
合 计 | 1,155.00 | 2.998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转融通证券出借)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21.00 | 9.4012 | 2,466.00 | 6.40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21.00 | 9.4012 | 2,466.00 | 6.40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