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3)058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限售股份起始日为2022年11月22日,发行时承诺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为12个月,现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2、可解除限售人数:170人;
3、解除限售数量:60.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678.9257万股的0.1556%,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678.9257万股的0.1556%。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号)。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7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2.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
同意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3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25日。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1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2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1 |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2 |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3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 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为10.01亿元,不低于8.00亿元,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 |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首次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四川永贵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亿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四川永贵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亿元;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四川永贵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7.00亿元。 | ||||||
业绩目标达成率(P) | |||||||
各考核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 |||||||
P≥100% | X=100% | ||||||
80%≤P<100% | X=P | ||||||
P<80%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 ||||||||
4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为“C”时,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80%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 2022年度,6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10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B”,本次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 | ||||||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2、解除限售人数:170人;
3、授予价格:6.95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解除限售数量:60.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678.9257万股的0.1556%,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678.9257
万股的0.1556%。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70人) | 150.45 | 60.18 | 90.27 | 40% |
合计 | 150.45 | 60.18 | 90.27 | 40%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27,120,355 | 32.87% | -601,800 | 126,518,555 | 32.71% |
高管锁定股 | 125,450,355 | 32.43% | 0 | 125,450,355 | 32.43%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670,000 | 0.43% | -601,800 | 1,068,200 | 0.28% |
二、无限售条件股 | 259,668,902 | 67.13% | 601,800 | 260,270,702 | 67.29% |
三、总股本 | 386,789,257 | 100.00% | 0 | 386,789,257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