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3)070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纪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196,667,3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4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195,777,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90,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890,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890,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0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8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 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1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1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1 %;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97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160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1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1 %;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97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160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1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1 %;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97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160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18,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91 %;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397 %;反对 749,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160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66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64 %;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83,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36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蒋丽敏、张之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