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3号),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9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8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9.4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0.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且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连接器智能化及超充产业升级项目 | 30,172.44 | 28,000.00 | 28,000.00 |
2 | 华东基地产业建设项目 | 52,579.93 | 44,000.00 | 44,000.00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3,493.53 | 6,000.00 | 6,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19,200.60 |
合计 | 116,245.90 | 98,000.00 | 97,200.60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接器智能化及超充产业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向四川永贵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3,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实施完成后,四川永贵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给四川永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7XN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正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营业期限:2008年3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绵阳市涪城区金家林上街68号
经营范围:电连接器、线束组成件、接线装置及零部件、原辅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电池模组、风电光储能系统、电源
器、电源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子电器产品、电子基础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的销售;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四川永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永贵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四川永贵100%的股权。
四川永贵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2,607.83 | 147,247.93 | |
净资产 | 91,582.42 | 81,663.34 | |
营业收入 | 106,079.13 | 109,930.92 | |
净利润 | 8,748.09 | 5,244.98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符合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增资34,000.00万元用于实施“连接器智能化及超充产业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石 军 | 刘广福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