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12,9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90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8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王珲 付东普 谢涛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