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1,01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62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96,831,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3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8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8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013,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彩虹律师、马佳敏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