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证券简称:北信源公告编号:2023-075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林皓、王晓娜、鞠彩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4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林皓、王晓娜、鞠彩萍: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问题。
2.合同及财务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合同未签署日期、部分合同及验收单未保留纸质原件、部分验收单只签字未盖章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林皓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娜作为公司执行总裁,鞠彩萍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落实规范运作;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升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