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5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林皓、王晓娜、鞠彩萍:
根据近日你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林皓、王晓娜、鞠彩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入核算不规范、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准确的问题。
2.合同及财务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合同未签署日期、部分合同及验收单未保留纸质原件、部分验收单只签字未盖章等情形。
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皓、董事会秘书王晓娜、财务总监鞠彩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