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1,755,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5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5,14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8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615,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3%。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615,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3%。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523,6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383,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9%;反对2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354,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2%;反对4,4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4,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57%;反对4,4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