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鞠彩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鞠彩萍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鞠彩萍女士简历:
鞠彩萍,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获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FCCA)。曾先后任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当代金融培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北京北信源信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北信源信创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鞠彩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鞠彩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