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09  北信源(3003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子公司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源系统集成”)与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在遵守国家法律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秉承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通过某新型材料结合安全技术实现保护重要芯片数据的研究,在共同研发、设计、集成、生产及其后续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该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项目以后续签订的独立合同为准。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20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生

截至目前,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度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对外备案审批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

乙方:北信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1)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甲、乙双方以互信、惯例与默契为基础,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共同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乙双方的合作目标是通过品牌、产品、技术、渠道等全方位合作,共同完成产品整合、资源共享、方案捆绑,实现双方的市场拓展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机会和市场价值。

(4)甲、乙双方在合作中优势互补,联合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和多领域合作。

2、协议内容和效力

(1)本协议是双方业务合作的战略框架协议,双方的具体合作可视情况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属于合作范围内的技术开发、业务支撑、资源分配与规划、业

务管理、结算比例、营销与客服等细节,将在遵守本框架协议条款的基础上,在具体合作协议中明确。如果具体合作协议中的规定与本协议的规定不一致,以具体合作协议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仅限甲方与乙方及其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

3、合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和行业的不断发展,单靠任何一个组织或公司的努力是无法满足市场和行业的需求,也无法解决客户所遇到的所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业界广泛的合作。

甲乙双方均为在各自行业及产业中享有广泛知名度的公司,各自有着多年积累,其资源与业务具有互补性,这为双方合作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同时双方在各自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与品牌积累,能够达成对双方品牌及市场的认同和信任。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具有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为行业及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形成行业标杆。

4、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就某新型材料保护重要芯片数据安全产品及其系列产品和衍生品(以下简称该产品)项目的研发、设计、集成、生产及其后续市场开发等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并尽最大可能为双方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且承诺为合作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个性化的服务。

(1)双方一致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业务品质,稳固客户关系,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进步。

(2)双方的业务合作并不影响各自在相同或更广泛的领域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任何一方在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时,需尊重本协议另一方的利益与声誉。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着“依法合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4)双方在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尊重对方的业务制度和业务处理惯例。

(5)双方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推进各项合作事宜。联合工作组由双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协调、推动合作事宜并组织实施。

(6)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将建立定期会谈机制,研究探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商品营销策略,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为项目进入市场做好充足的准备。

5、合作内容

鉴于甲乙双方在该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同意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合作。

(1)市场合作

(1.1)甲方负责该产品某新型材料单元的研发、设计、集成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满足市场要求。(1.2)乙方负责该产品逻辑判断单元、激活单元的设计、研发、集成和生产,并配合甲方做好该产品装配集成工作。(1.3)乙方负责该产品的市场开发及渠道拓展工作和销售集成,负责市场策略、推广活动、客户关系管理以及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维护。(1.4)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以确保产品开发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

(2)独家合作及供应承诺

(2.1)甲方为该类产品及其系列产品、衍生品等某新型材料单元的唯一装配集成提供商,乙方为该产品及其系列产品、衍生品等的唯一市场开发及经营主体,双方均不再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同类产品的集成合作。

(2.2)甲乙双方提供的该类产品应符合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由于该产品使用客户的特殊性,甲乙双方应对已购买的或正在使用本产品的客户提供持续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

(2.3)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订单采购及供应保障

(3.1)甲乙双方应定期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3.2)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市场需求,按照协商价格提供产品,不能以原材料短缺、生产能力不足或其他理由拒绝乙方的市场需求。

(3.3)如乙方预测到市场需求激增或特殊项目需求时,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库存支持。

(3.4)双方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应对突发的市场变化或紧急订单需求,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

6、双方责任与义务

双方应针对该产品各自负责单元的技术特点,对自身解决方案进行新功能开发、合作验证、优化等工作,确保双方解决方案能协同运作,打造符合行业客户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并进行方案整合、市场推广、销售。

(1)对于一方策划组织的双方共同参与的市场活动,另一方将予以重点支持,协助提供资料、解决方案讲解等事宜。

(2)双方应积极通过行业和客户需求的了解和研究,共同完善相关行业的整体解决方案,提高解决方案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3)双方不得有任何有损另一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如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保留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

7、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2024年12月5日起至2034年12月4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自动终止,如双方均同意延续合作关系,须在有效期满前共同签订续签协议,续签次数不限。在协议期内,如任何一方对协议有异议,双方可就异议部分经过商谈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在以下任一条件发生后终止,无论发生顺序:

(1)双方均同意终止协议;

(2)一方违反本协议实质性条款,经另一方事先通知仍未进行有效整改;

(3)双方有效期满后,双方未进行协议续签。

8、协议生效时间及补充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按本协议约定签署日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正式条款同等有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双方在各自行业及产业中深厚的技术与品牌积累下达成的。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具有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公司将会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技术互补的特点共同为行业及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及

解决方案,树立行业标杆。本次战略合作,双方通过开展某新型材料结合安全技术实现保护重要芯片数据的研究,共同设计、研发、生产相关的安全产品及其系列产品,快速形成全面战略合作。该成果对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领域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战略合作,预计对公司在国防军工、数据安全、芯片安全及无人智能装备安全等领域发展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项目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三)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有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的股份。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