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考核管理办法,更加充分的发挥了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员工的激励作用,符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目的,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