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土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4,999,9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5,177,1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22,843.1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3BJAG1B0235的《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 49,390.00 | 27,641.18 |
2 | 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 23,990.00 | 12,505.88 |
3 | 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 | 36,520.00 | 21,102.94 |
4 |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26,250.00 | 26,250.00 |
总计 | 136,150.00 | 87,500.00 |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披露购买产品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东伟 赵培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