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5  东华测试(30035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92,391,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55%。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76,014,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5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37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9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股份16,37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9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391,7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37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0,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29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66%;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0,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29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66%;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0,9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296,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66%;反对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391,7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37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周娅辉律师、柴佳欣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