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大道208号(沿江公路罗家港桥东北侧)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士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87,88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751%。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76,1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9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72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5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人,代表股份11,86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99%。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饶柱石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7,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32,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8%;反对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周娅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