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蒙草生态(3003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3)024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生盖营巷蒙草集团种业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樊俊梅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

345,084,6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51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7,343,2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2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741,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2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1,126,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40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刘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26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9%;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2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264,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4,26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9%;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2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4,26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9%;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2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481,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252%;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30,52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18%;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458,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5%;反对62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30,499,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9%;反对62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458,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5%;反对62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30,499,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9%;反对62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264,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8%;弃权2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30,305,5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36%;反对60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82%;弃权2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2%。

根据相关要求,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刘洋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