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于玲玲女士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于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宫艳君、白媛媛、王召明
2024 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