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告中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准确,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4、审议未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021186号。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审议未通过《董事会对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对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对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类型表示有异意,表述不够准确。
更正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021186号。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对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类型表示了不同意见,公司保留追究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权利。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