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5证券代码:400187 证券简称:光一3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源光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与湖南融垣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融垣晟”)以及蓝海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国际”)成立“伊博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尼日利亚阿夸伊博姆自贸区的物资贸易。
尼日利亚阿夸伊博姆自贸区由蓝海国际主导开发建设,蓝海国际与尼日利亚政府签订了该自贸区99年的土地租赁合同。项目于2019年启动,疫情三年处于暂停状态,2023年开始恢复运作。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苏源光一出资5,100万元,占比51%;湖南融垣晟出资2,500万元,占比25%;蓝海国际出资2,400万元,占比24%。
根据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融垣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C2RT779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B1栋、B2
公告编号:2023-105栋1515号
法定代表人:黄偲成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采购代理服务;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 | 认缴出资日期 |
周柳 | 98% | 9,800 | 2070年10月1日 |
肖红 | 2% | 200 | 2070年10月1日 |
实际控制人:周柳
2、蓝海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陈学文企业注册地:中国 香港办事处地址:香港中环夏态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大厦25楼2508A室股东情况:刘燕娟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刘燕娟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湖南融垣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丙方:蓝海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尼日利亚阿夸伊博姆自贸区贸易集采中心
2、项目公司名称:伊博姆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3、项目注册地点:深圳南山区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股东结构组成:
甲方股权占比51%,出资金额5,100万人民币,第一次实缴金额占总出资比例的20%,金额1,020万人民币。乙方股权占比25%,出资金额2,500万人民币,第一次实缴金额占总出资比例的20%,金额500万人民币。丙方股权占比24%,出资金额2,400万人民币,第一次实缴金额占总出资比例的20%,金额480万人民币。
6、出资说明:
6.1分两期出资,第一次出资共实缴2,000万人民币,用于项目公司启动;
6.2第一次出资,在项目公司注册后五个工作日内实缴到位;
6.3第二次出资,需达到以下条件:公司获得不低于5,000万欧元订单,并取得购买方出口信用结算单后书面通知各股东。股东在收到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期出资款实缴到位。
7、合作方式:
7.1项目公司采用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甲方负责、乙方参与项目公司的实体运营管理;丙方负责项目公司完善贸易资金路径及与尼日利亚政府关系协调和相关手续审批。
7.2项目公司设董事5名,其中: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1名,丙方推荐1名;
项目公司设监事3名,其中:甲方推荐1名,乙方推荐1名,丙方推荐1名;项目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用。
8、甲乙丙三方声明资金是良好的、干净的、非犯罪的资金,没有任何留置权、担保责任和涉及第三方利益。
四、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对外投资,是依托投资合伙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降低投资风险,是拓宽投资渠道的方式,有助于子公司实现外延式扩张、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存在战略决策风险、投资标的选择错误的风险;投资实施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等风险;以及整合过程中的管理风险等。如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子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能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